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乌干达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Republic of Ug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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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非共同体发展现状
一.东非共同体历史发展进程
  “东非共同体” (EAC,East African Community )最早成立于1967年。成员国以共同的“斯瓦希里”文化为背景,组成统一经济互助合作体,简称“东非共同体”。共同体成立初期,仅有坦桑尼亚,肯尼亚和乌干达三国,后因成员国间政治分歧和经济摩擦于1977年解体。1993年11月,坦、肯、乌三国决定再度合作,并于1996年3月14日,正式成立东非合作体秘书处;1999年11月30日,三国总统签署《东非共同体条约》;2001年1月,三国在坦桑尼亚阿鲁沙宣布,由三国组成的新的东非共同体正式成立,同年11月,东非议会、东非法院相继成立;2007年6月18日,布隆迪与卢旺达两国在东非共同体第五次特别首脑会议上正式加入该共同体,使东非共同体成员国增至五国。
  扩大后的东非共同体面积181万平方公里,人口约1.2亿,国内生产总值(GDP)约500亿美元。共同体在东非政治、经济、社会等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东非共同体宗旨与目标
  EAC提出的共同体宗旨和目标是:(1)加强成员国在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科技、外交等领域的相互合作;(2)协调成员国产业长期发展战略,共同发展基础设施,以期达到成员国经济、社会共同可持续发展;(3)逐步建立关税同盟、共同市场、货币同盟,并最终实现政治联盟。
  EAC建立一体化进程依次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货币同盟,最终建立政治联盟,EAC关税同盟于2004年3月2日签署并于2005年1月1日实施。实施关税同盟后的东非各国商业物流活跃,相互投资明显增长。
  2007/08财年,肯尼亚、坦桑尼亚和布隆迪等在乌干达投资注册公司达23家,投资总额9370万美元。
  此外,EAC秘书处已完成关于共同市场的综合研究。成员国也已分别成立工作组开展此方面工作,共同体计划2012年建立共同市场。一旦共同市场建成,EAC内部将实现人员、劳动力、服务和居住等自由流动。共同市场的建立将为EAC实现政治联盟打下基础。目前,EAC金融和货币委员会正在研究2012年12月前统一共同货币方案,意在通过统一货币实现经济一体化,并建立EAC货币同盟。
三. 东非共同体主要机构及职能
(一)首脑会议:由成员国首脑组成。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根据成员国要求可举行特别会议。所有决定以一致通过生效,主席任期一年制,由成员国首脑轮流担任,现任主席为卢旺达总统卡加梅。
  (二)部长委员会:由成员国负责地区合作或指派的其它部长组成,为共同体政策机构。其职能是:在协商一致原则下,负责为共同体的协调、运行及发展制定政策;向东非议会提交法案;向首脑会议提交年度报告;建立职能不同的部门委员会;向成员国的其他机构(除法院和议会外)下达指示等。
每年举行两次会议,应成员国或委员会主席要求可举行特别会议。部长委员会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一年,现任主席为乌第一副总理兼东非事务部长埃里亚•卡泰戈亚。
  (三)协调委员会:由成员国负责地区合作事务部门或指定的政府部门常秘组成。负责向部长委员会提交执行条约的报告和建议、并执行部长委员会决定。
一般每年举行两次会议。应委员会主席要求可举行特别会议。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
  (四)部门委员会:根据部长委员会指示成立,负责处理部长委员会指定事务;
  (五)东非共同体法院:系共同体司法机构。职责是:确保条约履行,负责相关条约解释,并向首脑会议、部长委员会、成员国和秘书处等提供法律咨询。每个成员国可派驻2名法官,由首脑会议任命。院长和副院长须来自不同成员国,院长由成员国法官轮流担任;
  (六)东非共同体议会:系共同体立法机构。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议会由45名选举产生的议员及5名委任议员组成。议员由成员国议会从非议员国民中各推举9名,所推举的议员不能是成员国负责地区合作的部长、秘书长和共同体的法律顾问。委任议员无投票权。议长由成员国议员轮流担任。议员任期5年;
  (七)秘书处:系共同体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设秘书长、副秘书长、法律顾问等职。秘书长、副秘书长由首脑会议任命,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5年。
四.东非共同体近期工作目标
  (一)2006年11月,EAC制定第三次东非发展战略,提出宏伟目标:即在2010--2015年期间建立一个社会转型的现代化东非地区。EAC五成员国的发展战略思想反映了共同体建设一个强大区域组织的雄心。
  (二)2008年工作重点仍是继续加强实施关税同盟。在EAC近年发展中,关税同盟对共同体内经济贸易发展和提高国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发展增强了2012年建立东非共同市场的信心。东非关税联盟实施以来,肯、坦和乌三国贸易从2004年15.2亿美元增长到2008年19亿美元,增长20%。东非共同体近期加强关税同盟的工作重点是消除不同程度存在的阻碍成员国间经济贸易合作发展的非关税壁垒,为实现关税同盟的各项目标扫除障碍。2008年8月起东非五国开始货币联盟磋商,提出货币联盟体制和框架,为实现EAC社会、经济和政治一体化打下基础。
  (三)公路运输:近年东非公路网络项目取得了积极进展。特别是北方走廊,蒙巴萨(肯港口)-卡土纳(乌卢边界)公路和中央走廊,达累斯萨拉姆(坦首都)-姆土库拉(乌坦边界)公路已进入实施阶段,计划两年后竣工。
  阿鲁沙(坦)-那曼加(肯坦边界)-安地河(肯)公路计划今年底开始动工;阿鲁沙(坦)-霍利里(坦)-塔维特(坦)-沃伊(肯)公路的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正在进行中;坦噶(坦)-火如火如(坦肯边界)-马林迪(肯)公路已在投资准备中。
  (四)铁路建设:东非铁路主干网计划正在研究中。肯尼亚铁路公司和乌干达铁路公司已按计划于2006年11月1日将所属裂谷铁路(RVR)公司租让给南非一家公司经营和管理(总部在肯尼亚)。
  (五)民航运输:2007年4月EAC成立了非洲首家民航安全与保卫监督局。旨在支持成员国按照《国际航空运输条约》提供最佳标准服务,推动民航事业发展。
  (六)农业、食品安全:EAC一直积极加强农业发展并关注食品安全。2006年,EAC采纳并签署了发展农业和实现食品安全协议,包括边远农村发展政策及战略等。
  此外,2008年6月,东非立法大会通过了东非共同体(EAC)2008/09财政年度预算,总额为4040万美元。此次预算增加了东共体在2006年至2010年发展重点战略项目投入,强调在法律和司法体系、协议、政策、规章、程序和标准等方面的发展与和谐。涉及领域还包括促进防务、和平及安全,加强财政、立法、监督、行政管理及信息技术,加强人力资源建设,促进社会及经济可持续发展,政治一体化,气候变化及环境保护等。
五.东非共同体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EAC的扩大,标志着东非地区乃至整个非洲在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扩大后的EAC通过五国间合作,互通有无,有利于市场不断扩容,有利于东非地区的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
  由于EAC联合进程尚处于发展阶段,加上卢和布两国新近加入,一体化目标的实现尚需各成员国的不懈努力。东共体目前存在以下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基础设施落后制约东共体一体化进程
EAC成员国落后的基础设施无法顺应甚至阻碍一体化进程。如公路和铁路不能形成有效交通网络,造成运输成本高。目前EAC主要靠肯尼亚蒙巴萨和达累斯萨拉姆两个港口进出货物。东非铁路由于资金原因,恢复运营困难重重。乌干达、卢旺达、布隆迪三国均为内陆国家,制约了这三个国家贸易快速发展。
  近期在乌干达召开的东非三国商业领导人会议上,一些领导人反映,尽管他们支持EAC政治、经济一体化,但对2012年实现预定目标并不乐观。
  (二)非关税壁垒影响东非共同体贸易发展
  自EAC签署关税同盟以来,各成员国间贸易和商业得到快速发展,其中跨国商业和投资尤为突出。EAC五国间的经济贸易发展不仅明显增加了各国税收,而且也提高了各国在地区间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东非共同体于2005年1月签署关税同盟协议,协议规定除部分敏感商品外,取消成员国间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但EAC各成员国出于本国利益,出台不同形式的非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增加了成员国贸易成本,削弱该地区商品竞争力,同时影响东非共同体发展有竞争力的私有产业。
  (三)反腐败等问题影响一体化进程
  由于历史原因,东共体成员国工业生产仍处于起步阶段,绝大多数工业制成品依靠进口,自然资源不很丰富,对外援依赖程度高,各成员国存在不同程度的腐败现象等,这些都影响了关税同盟的顺利实施和共同市场的推进。
  此外,EAC成员国同时加入非洲多个地区组织,也给东共体一体化进程带来影响。如坦、肯和乌同时为东非共同体及东南非发展共同体成员国。虽然同时加入多个非洲地区组织可以获得更多利益,但这同时影响东非建立共同市场和实现一体化进程。
六.东非共同体发展前景
  东非共同体自2001年正式恢复成立以来,各成员国为实现共同体目标和一体化积极努力,加强联系和沟通,目前已签署关税同盟,它的实施为推动地区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东非共同体正在积极推动2012年建立共同市场和货币同盟,并最终实现政治联盟。但由于各成员国政治考虑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各异,经济利益各有侧重,因此,实现一体化目标不会一帆风顺,还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和摩擦。但这种矛盾和摩擦不会影响共同体一体化大的方向,东非五国将会继续加强沟通和协调,加强在国际和地区政治、经济及共同体内部事务方面的协调与一致,为实现东非共同体宗旨与目标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