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乌干达政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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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2-04 19:52 文章来源:驻乌干达经商参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1995年乌宪法规定乌干达为共和国制,实行三权分立,分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
乌干达议会:议会设332个议席,议员从214个选区直选产生,任期5年,其中包括10名军队代表、5名残疾人代表、3名工会代表、5名青年代表和80名妇女代表。议长和副议长由议员选举产生。乌议会主要职责:1、审议通过乌国家法律;2、推动和监督政府正确履行职能;3、通过以下方式审查政府行政和政策:立法前通过议会专门委员会审查议案;审查政府项目及其开支;保证政府公共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理性;监督政府计划和项目的实施;4、讨论总统国情咨文中提出的重大议题;5、审查总统按照宪法或其它法令提出的人事任命。
司法:乌司法机构分地方行政法院、高等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四级。最高法院设首席大法官和6名大法官。首席大法官和大法官由总统任命,议会批准。乌法律原则源于英国法和习惯法。最高法院是最终上诉法院。最高法院只审理下级法院提出的案件,最高法院对总统选举申诉案拥有原始司法权,即在总统选举中任何候选人可直接向最高法院提出诉讼。最高法院判决形成的案例,下级法院必须遵循。司法部长兼任检察总长。
总统和政府:2005年7月,乌就实行多党制举行全民公决,92.5%的民众赞成开放党禁,乌至此进入多党制国家行列。2006年2月乌总统大选,1986年开始执政的穆塞韦尼总统以59.28%的支持率再次当选。5月穆宣誓就职并组成新政府。下次大选年份是2011年。总统为最高行政执行者。总统是国家最高代表,负责维护宪法和国家安全。2005年宪法规定总统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无任期限制。副总统、总理和部长由总统提名,议会批准。乌总统是军队总司令,以下设国防军司令。乌国防力量由约4.5万人组成,分成陆军和空军,陆军分步兵、炮兵旅、坦克营、水警和防空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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