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乌干达简介经贸新闻商情发布市场调研双边经贸政策法规商会企业名录乌干达经济网站
当前位置: 主页 >  政策法规 >  劳工政策 >  正文

关于外籍人员居留和工作的有关规定
2005-04-14 14:52
  乌干达法律规定,所有在乌的外国人都需到移民局办理居住和工作许可。

  初次抵达后,机场移民局发放特殊通行证,凭此证可在乌停留一个月,此后可申请延长2个月(20美元)或3个月(50美元)。持证人如要在乌工作,须在3个月内办好工作许可。

  在乌投资的外国人从乌投资局得到投资许可后,便可申请工作许可,并可直接从投资局申领。投资局将拟雇外籍员工数量、已到位的投资额、业务计划书及申请人护照复印件、投资证、照片等提供给移民局,协助申请。办理拟雇外籍职员的工作许可时,还需附上学历证明的复印件、个人履历和聘用书等。在乌投资的外国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比较简单,一般能够获得批准。

  工作许可费用情况

  工作证等级 持证人类别 费用(美元/年)
  A2级 执行政府合同项目人员 50
  B 级 从事农业活动的外国人 175
  C 级 从事矿产开发的外国人 250
  D 级 商贸业主 250
  E 级 外国制造业主 250
  F 级 外国专家 175
  G 级 外国雇员 75

  没有国家公民、移民委员会颁发的有效入境证、特殊通行证或长期工作证(居住证)而在乌从事任何职业的外国人均被视为违法,雇用无上述证件的非乌干达居民也属违法行为,将被处以最高300万先令(约1500美元)的罚金或长达2年的监禁,或两样并罚。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乌议员将对移民局工作提出质询    2004-02-17 16:35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乌干达经商参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