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乌干达外汇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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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2-09 15:05 文章来源:驻乌干达经商参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根据2004年12月乌颁布的《外汇法》,乌干达外汇管理取消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下外汇流动限制,实行自由外汇政策。乌居民和外国人均可根据市场确定的汇率进行自由外汇交易,并可在境内开立外汇帐户。外资企业在当地银行开立外汇帐户,需提供在当地注册公司全套资料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当地租住证明或有效水电帐单,签字人两张照片和护照复印件。
境内外投资者可将资本和利润自由汇入和汇出,不受任何限制,不需交税,但需交0.2-0.5%银行手续费。在乌外国人携带现金出入境无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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